舜天船舶于2012年12月19日,就與福翼(香港)航運有限公司(英文名:Fuyi Ship
ping Co., Limited.)簽訂的《船舶建造合同》(合同編號:10KHK009)項下的爭議提
起仲裁申請,現(xiàn)將該仲裁事項具體情況予以公告.
一,本案基本情況
本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與首都散貨船務(香港)有限公司(英文名:Capital Bul
k Carrier (HK) Limited)(以下簡稱"首都散貨")簽訂《船舶建造合同》(合同編號
:10KHK009).合同約定本公司將建造并出售一艘82000噸散貨船(以下簡稱"該船")給
首都散貨.合同金額約為3300萬美元.
2011年12月14日,本公司,首都散貨和福翼航運有限公司(英文名:Fuyi Shippin
g Co., Ltd.)(以下簡稱"福翼航運")簽訂了轉讓協(xié)議,首都散貨將合同轉讓給福翼
航運.
2012年4月26日, 本公司,福翼航運,首都散貨和福翼香港簽訂了轉讓協(xié)議,福翼
航運將合同轉讓給福翼香港(以下簡稱"船東").
該船已取得法國船級社(BV)的完工聲明, 具備交船條件.公司通知船東接船,而
船東并未按時前來接船.在多方協(xié)商無果的情況下,本公司根據(jù)合同條款及適用法律
的規(guī)定進行了單方面交船,并由南京公證處公證及律師現(xiàn)場見證.船東對船舶是否符
合交船條件提出異議,我司則要求船東支付合同項下的尾款.
船東于2012年12月11日單方面通知本公司解除合同, 并要求本公司退還預付款
及利息.
二,仲裁進展情況
根據(jù)合同爭議解決條款,本公司現(xiàn)提起仲裁.本公司已根據(jù)合同完成船舶建造并
取得了法國船級社(BV)完工聲明, 且根據(jù)合同條款及適用法律的規(guī)定進行了單方面
交船,并由南京公證處公證及律師現(xiàn)場見證.因此,船東無權解除合同,我司無需退還
船東預付款及利息,船東應履行合同項下義務.
上述提起仲裁的事項,我司已通知船東.
該仲裁事項不會對公司2012年的利潤造成重大影響.